最高法院確認對一名40多歲的男子判處罰款,該男子誹謗秀智並稱她為“國民酒店女孩”。
7月27日,最高法院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以誹謗罪判處40多歲的A先生50萬韓元(約合400美元)罰款。
2015年, A先生被指控在某門戶網站的新聞評論區發表“粉絲製造的泡沫”、“國民酒店女孩”等惡意言論侮辱秀智。
在一審中,他被罰款100萬韓元,但在二審中,他被無罪釋放,理由是像秀智這樣的名人不應該因為受到公眾關注而受到與非名人相同的標準。
但最高法院難以接受無罪釋放,並將案件發回首爾北部地方檢察廳。
在重新開庭的二審中,“國民酒店女孩”的表述被認定為誹謗性,A先生被判處50萬韓元罰款。上訴法院確認了這一判決。
法官裁定,A先生的惡意言論“通過性客觀化來侮辱受害者”,構成誹謗案。
資料來源:內特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