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賢淑因恐嚇罪最終宣判
10月8日,首爾高等法院刑事6-3庭舉行上訴審判聽證會,宣布梁賢淑涉嫌違反特別犯罪法(威脅報復)罪的量刑。
楊賢淑被指將前偶像練習生韓瑞熙叫到YG辦公室後BI她改變有關前iKON成員,
檢方最初要求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但法院一審判決楊賢淑無罪,並表示「考慮到各種因素,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楊賢淑的言論引起了受害者的恐懼」。
對此,檢方在二審時在初步起訴書上追加了強迫採訪罪,最後成功對梁賢淑作出有罪判決。
11月8日,二審法院依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以強迫面談罪判處梁賢淑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資料來源:維基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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