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媒討論華莎大學祭舞台猥褻行為是否會受到懲罰,“很難適用公共猥褻罪”

韓媒討論華莎大學祭舞台猥褻行為是否會受到懲罰,“很難適用公共猥褻罪”

對於MAMAMOO華莎在大學祭上做出猥褻行為是否會受到懲罰,網友們意見不一。

7月10日,首爾城東警察署表示,正在調查學生人權保護家長會針對華莎5月在成均館大學慶典上的猥褻表演提出的投訴。家長會表示:“華莎的醜聞表演不僅受到學生的關注,也受到家長和公眾的關注,引起了一些人的不適。我們深感擔憂的是,觀看華莎露骨表演的年輕人可能會模仿她的動作。”

華莎

華莎已經因其大膽的造型和表演而聞名。即使在2018年的MAMA舞台上,她也穿著一身暴露的讓人想起泳衣的紅色服裝,引發了關於煽情的熱議。儘管存在這些爭議,華莎仍然充滿信心。2019年出現在綜藝節目中,她分享道,“我沒有做模糊的曝光,而是思考什麼樣的服裝會讓我在舞台上看起來最酷,以及如何才能很好地表現出來”。

這次的爭議與之前的案例類似,但由於家長會的投訴,情況似乎變得更加嚴重。網友們對於此事也是褒貶不一。有人批評華莎的表演不僅大膽,而且相當淫穢,而且這種節日可以由不特定的人數觀看,因此應該調整挑釁性表演的程度。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華莎的舞台表現沒有問題,指出大學祭是成年人的活動,華莎已經以大膽的表演而聞名。

華莎

與爭議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華莎是否會受到懲罰。家長會以“公然猥褻罪”起訴華莎,該罪名是《刑法》第245條規定的在不特定人數面前進行猥褻行為的犯罪。這裡的“淫穢行為”是指刺激性慾、煽動性興奮、違背性禮儀規範的行為。

然而,縱觀過去的先例,很難認為華莎案會因公然猥褻罪而受到刑事處罰。在此前的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駕駛沒有上衣的摩托車,而與他一起騎行的女子穿著比基尼,兩人因過度暴露而被罰款。不適用公共猥褻罪指控。特別是,過度暴露可處以最高10萬韓元的罰款,而公然猥褻行為則可處以最高一年的監禁、最高500萬韓元的罰款、拘留或緩刑。

華莎

對於華莎案,一位律師表示:“如果暴露行為導致性興奮或羞恥,就可以被視為公然猥褻行為。考慮到該事件發生在承認“表演”方面的大學慶典上,很難斷定華莎的表演具有刺激大眾性慾的“淫穢”。因此,本案很難適用公共猥褻罪罪名。”

娛樂圈人士也擔心此類爭議可能會過度限製藝人的言論自由。一位音樂界人士表示,“文化差異或許存在,但如果我們看看海外歌星的舞台,這樣的挑釁行為和過度曝光的服裝還有很多。” 看來韓國藝人受到了嚴厲的對待”。

來源:道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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