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台灣著名偶像團體飛輪海前成員炎亞綸被控性剝削同性未成年人。
根據台灣當地媒體11月10日報道,台灣士林地檢署依照防止兒童青少年性剝削規定對炎亞綸提起公訴。尤其是炎亞綸被指控非法拍攝和持有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的影片。
他還被指控侵犯性自主權,包括性侵犯未成年人,但因證據不足而沒有被起訴。
早在6月份,炎亞綸與同性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的影片被洩露,引起軒然大波。影片中的男子是台灣網播姚樂,他今年6月自曝與2018年炎亞綸約會,未經同意被迫拍攝性愛場面。當時姚樂16歲,炎亞綸32歲,震驚了許多人。
姚樂在被曝同時與三名男子約會後與炎亞綸分手,但隨後召開記者會,表示自己受到威脅,將起訴炎亞綸性侵、非法拍攝、洩密等罪名。記者會上,炎亞綸突然現身向姚樂道歉卻遭到嚴厲批評,娛樂活動也因此幾乎暫停。
隨後,台灣警方以違反《防止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法》罪名對炎亞綸展開調查。警方搜查了炎亞綸的家和工作室,並以 50 萬元人民幣(約 68,000 美元)作為保釋金,並禁止出境,認為他與未成年人性剝削有關。
同時,炎亞綸聲稱,在約會或分手後,他從未強迫或威脅姚樂發生性行為。在審訊中,他還表示,他在拍攝影片前詢問了姚樂是否已成年,並否認自己與影片洩漏有關,並聲稱影片是他拿手機維修時被盜的。
「我不明白對方提起訴訟的動機是為了名譽還是為了利益,」他在聲明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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