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支持 NJZ,駁回針對 HYBE 執行長有關「NewJeans 品牌價值」損害的指控

法院判決支持 NJZ,駁回針對 HYBE 執行長有關「NewJeans 品牌價值」損害的指控

2025年3月21日,韓國著名新聞媒體《京鄉體育》報道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50民事協議部門的一項重要裁決。法院站在了ADOR 的一邊,聲稱女子組合成員必須以“NewJeans”的名稱繼續其職業活動,而不是使用“NJZ”這個名稱。

法院的判決進一步支持了 ADOR 的禁令請求,該禁令目前禁止該組織成員簽訂獨立廣告合約。這加強了 ADOR 對集團促銷策略和整體管理的控制。

此外,法院駁回了 NewJeans 成員對HYBE執行長提出的批評性指控,該指控稱 HYBE 執行長意圖破壞該組合的品牌價值。該聲明引用了執行長的言論,暗示了有害的議程:

“我正在考慮損害NewJeans的品牌價值,並將閔熙珍和NewJeans一起打倒。”

經審查,法院認為 NJZ 的指控沒有提供足夠證據來證明終止其獨家合約是合理的。調查考慮了有關前 ADOR 首席執行官閔希珍被罷免的指控、與第三方合作者的糾紛以及 HYBE 高管的陳述,最終得出結論,ADOR 方面沒有違反合約。

該判決還強調如果成員繼續獨立運營,ADOR 可能面臨的財務和聲譽影響。

深入了解 NJZ 與 ADOR 的法律糾紛

持續的法律衝突出現在 2024 年 11 月,當時 NewJeans 的成員表示由於閔熙珍被解僱而打算終止合同,他們認為她的缺席擾亂了該組合的製作時間表,並對宣傳活動的長期間隔表示擔憂。

他們還強調了內部紛爭事件、洩漏的資訊以及暗示 HYBE 密謀損害 NewJeans 品牌形象的言論。

然而,法院裁定,這些指控未能證明 ADOR 違反了合約承諾。該公司強調,ADOR的管理決定,包括解僱閔熙珍,完全在他們的權利範圍內,並沒有直接侵犯與成員的現役合約。

此外,法院駁回了對 ADOR 外部糾紛的擔憂,並澄清說,此類與第三方的衝突並不構成違反合約。裁決指出,ADOR 已令人滿意地履行了合約義務。

重要的是,法院裁定成員單方面終止合約的決定有損於管理結構,並聲稱:

“很難看出 New Jeans 成員迄今為止提交的索賠和材料足以證明 ADOR 違反了獨家合約的重要義務。”

由於這項裁決,最近採用 NJZ 這一名稱的成員現在可能被迫恢復原來的名字,以應對其獨立活動的限制。

該五重奏樂隊定於 3 月 23 日在香港 Complex Con 演出,並首次亮相一首新歌。然而,由於法院的禁令仍然有效,他們是否有能力進行單獨的努力仍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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