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針對華莎媽媽,稱她沒有反省自己

家長團體針對華莎媽媽,稱她沒有反省自己

一名自稱是學生家長人權保護團結代表的婦女針對 Mamamoo Hwasa。

9月11日,學生家長人權保護團結會代表申旻香和流行文化評論家金憲植出現在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金賢正新聞節目”中。他們對華莎的爭議討論了不同的觀點。

華莎

5月12日,華莎登上成均館大學慶典舞台,拍攝tvN綜藝節目《路上的舞後》。華莎在演唱個人歌曲《Don’t Give》時,因表現出煽情的動作而捲入了不雅表演的爭議。

6月22日,學生家長人權保護團結組織對華莎提出投訴,稱“華莎的行為讓人想起變態性交,這足以讓目睹此事的公眾蒙羞。” 它不能被解釋為一種藝術行為,因為它不符合編舞的背景。” 華莎最近接受了警方的詢問。

華莎

申敏香辯稱,華莎的行為不恰當,構成不雅行為,引起公眾不適。她還對這對年輕觀眾的影響表示擔憂,並質疑即使以藝術表達的名義,是否應該容忍這種行為。

申旻香進一步強調表演應該切合情境,並批評華莎在大量觀眾面前的行為出人意料。她提出了華莎是否應該為其行為承擔法律後果的問題,並向那些以對兒童潛在傷害為代價來倡導藝術自由的人提出質疑。

華莎

然而,流行文化評論家金憲植認為,真正的問題在於“怪物父母”,並以最近發生的首爾瑞小學教師死亡事件為例。他認為這是專橫的父母過度干涉藝術自由的一個例子。

華莎

金憲植解釋說,“怪物父母”最初來自美國的“直升機父母”概念,指的是盤旋在孩子身邊、過度干預孩子生活的父母。在日本,這種現象與家長向學校提出過多的抱怨和不合理的要求有關。

他認為,華莎事件也體現了家長以孩子教育為由,在各方面過度干預的一個例子。他認為,雖然對有問題的表演的批評和討論是有效的,但沒有到場的第三方家長組織提出法律投訴並讓警方介入可能並不合適,尤其是從藝術角度來看。自由和表達。

資料來源:維基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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