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亞仁在法庭上保持沉默,律師確認大麻指控和大麻指控要求額外證據審查

劉亞仁在法庭上保持沉默,律師確認大麻指控和大麻指控要求額外證據審查

劉亞仁的律師表示,他們沒有時間審查證據,只承認大麻指控

12月12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協議25-1庭對劉亞仁及其熟人進行一審A 被指控違反《麻醉品管制法》。

這是劉亞仁被檢方起訴後首次出庭。這位身穿黑色西裝的演員說:「對於引起關注,我深表歉意。我將忠實地參與審判過程並盡我所能提供解釋。對於因為我的問題而感到失望和受到傷害的人們,我感到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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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席上,劉亞仁除了確認自己的身分外,對所有事情都保持沉默。當被問及他的職業時,他回答說:「演員」。

提及審理延遲,法院表示,「被告方兩次要求更改審理日期,但因距離起訴已有兩個月而被駁回」。對此,劉亞仁的辯護團隊解釋說,他們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要求,是因為他們還沒有完成證據審查。

劉亞仁的律師繼續表示,“被告只承認了吸食大麻的共同犯罪”,並補充道,“其餘指控存在重大差異和誇大事實。”有很多方面需要從事實和法律原則上進行深入審查」。

他們強調,「我們尚未完成證據記錄的審查。還有很多相關人士的說法,例如醫學專家”,然後要求進一步的證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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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檢方指出起訴書中有些內容沒有明確,法庭要求檢方在下次審判時予以明確,並要求被告方以書面形式整理陳述,並在30分鐘內結束庭審。

審判結束後,劉亞仁就自己的毒品指控向媒體做出回應,並表示「我將在接下來的審判中真誠澄清」。

同時,劉亞仁被指控習慣性服用總共四種藥物,包括異丙酚、咪達唑侖、氯胺酮和瑞馬唑侖,透過以他人名義開處方購買安眠藥。劉亞仁的熟人A也因違反禁毒法、威脅、逃避犯罪等罪名,在沒有拘留的情況下被起訴。

劉亞仁和 A 的第二次審判將於 2024 年 1 月 23 日進行。

來源:Na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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